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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9年3月起地政司數位櫃臺網站(網址:https://dc.land.moi.gov.tw)上線後,已陸續提供及優化多項網路申辦服務與資訊查詢功能,詳細操作手冊可於網站下載參閱:


(一)線上聲明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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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鑒於COVID-19疫情持續升溫,

為避免防疫警戒期間民眾因申辦地政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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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月修正公布的平均地權條例等實價登錄新制三法,內政部今(3)日表示,行政院已核定自今年71日施行,新制有5大變革,包括:成交案件地號與門牌完整揭露預售屋銷售前須備查,成交後30天內須申報、機關有查核權,最重可按次罰100萬元、禁紅單轉售、預售屋契約納管等,使不動產成交資訊更即時完整揭露,防杜投機炒作。

內政部指出,即將實施的實價登錄新制,是健全不動產市場的重要推動措施,為國人高度關注與期待的重要政策,包括5大變革重點:
一、地號、門牌完整揭露
目前實價登錄提供查詢的成交資訊只揭露區段化的地號或門牌(如中正路1-30),新制施行後,將改揭露完整詳細的地號及門牌資訊,並溯及揭露已提供查詢的300多萬筆成交資訊,讓交易資訊更為透明。
二、預售屋銷售前備查、成交後即時申報
新制規定銷售預售屋應在建案開始銷售前,將建案資訊及定型化契約報請地方政府備查;此外,預售屋不論是建築業者等自售或委託代銷業者銷售,均應在簽買賣契約日起30日內,申報成交價格等資訊。
三、增訂機關查核權、加重屢不改正罰則
為查核申報登錄資訊的正確性,新制規定地方政府得向交易當事人等要求查閱相關文件或提供說明,對於疑有不實申報登錄價格的案件,亦可由內政部向稅捐等機關或金融機構查閱有關文件。
此外,對於未依限申報、申報價格或面積不實,可按戶()3萬至15萬元罰鍰,且經2次處罰仍未改正者,更可加重按次處30萬至100萬元罰鍰。
四、紅單交易納管
新制規定銷售預售屋在收受定金時,應以書面契據(如預約單)並同時確立標的物及價金等事項,且不得約定有保留出售、簽約的權利,或其他不利於買受人事項,以保障消費者權益;而買受人也不得將預售屋紅單轉售予第三人。若違反規定,將按戶(棟)處15萬至100萬元罰鍰。
五、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納管
新制規定銷售預售屋除應在銷售前將買賣定型化契約報請地方政府備查外,若使用的契約違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可直接按戶(棟)處6萬至30萬元罰鍰。內政部特別提醒業者,在推案銷售前,應特別檢視契約書內容是否符合規定,以免受罰。

內政部強調,為配合新制施行,自今年初修法後即密集與相關公會及地方政府討論,相關配套法案及申請書表均已公告修正,並完成開發「不動產成交資訊及預售屋資訊申報網」,業者只要使用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就能網路申報,目前正進行最後測試。民眾或業者如欲瞭解新制規定或訓練課程相關資訊,可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實價登錄2.0專區」( 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1141 )瀏覽查詢,或撥打內政部1996內政服務熱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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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局以歷年房市買賣交易量進行調查分析,進而探討每階段房地產政策及市場因素對本市歷年房市脈動趨勢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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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取得地籍謄本 大步邁向E化政府
   隨著科技的日新月異,「無人櫃檯」及「電子支付」是主流發展趨勢。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規劃並完成建置「地籍謄本自動櫃員機」,分別設置於臺北市政府1樓東區地政便民工作站及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提供民眾快速方便的申領服務。

「全國首創」與臨櫃申請謄本一模一樣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所建置的「地籍謄本自動櫃員機」考量大多數民眾請領地籍謄本的需求,為「全國首創」採用「地籍謄本專用紙張」及「機關核發章」,提供申請人以自然人憑證自助式操作機台,申領與臨櫃申請「一模一樣」之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及建物測量成果圖謄本。
  申請謄本所需繳納之規費以悠遊卡支付後即刻取得繳費收據(電子憑證)【各縣市謄本櫃員機功能比較詳附表】,民眾無須攜帶現金出門並有效節省現場排隊等待的時間。又民眾只要使用自然人憑證上「臺北智慧地所」系統就可以在家裡輕輕鬆鬆查詢各筆繳費電子憑證,全程智能化的便民服務措施,使臺北市大步邁向智慧城市、E化政府。
  歡迎有需求的民眾可攜帶自然人憑證及悠遊卡親自體驗更具科技智能、更有效率的便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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